April 12, 2019 In News

第23屆創意創業大賞

第23屆創意創業大賞(2019年度)時間表

接受報名:2019年4月3日至5月19日
評審日:2019年6月15日 (六)
頒獎禮:2019年8月上旬

參賽資格

  • 任何於本港提供服務或出售商品之註冊公司
  • 曾推出具有創意性的產品、服務或營運模式
  • 擁有最少2年或以上的業務經營歷史

提名開始及截止日期

第23屆創意創業大賞,將於2019年4月3日至5月19日公開接受提名,任何符合提名資格的人士均可提名符合候選資格的單位參選。

評審準則

  • 原創性、創意性及獨特性 – 30%
  • 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 – 20%
  • 財務管理 – 20%
  • 管理方式、市場策略及發展前景 – 20%
  • 業界或公眾認受性及社會責任 – 10%

候選單位資格

  • 候選單位必須由一間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及其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(下稱「候選單位」)組成。
  • 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是指任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提供服務或出售商品的註冊公司、合夥或獨資經營者。(註冊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)
  • 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是指任何18歲或以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。
  • 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及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不適用於已結束營業的公司/組織或已故人士。
  • 每一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只可於本屆大賞獲提名一次。
    必須擁有最少2年或以上業務經營歷史。(由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)

提名人資格

  • 提名人必須為任何18歲或以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(下稱「提名人」)。
  • 每一「提名人」提名名額不限,但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不能為該「候選單位」的「提名人」。

遞交提名表格須知

如獲提名參選「創意創業大賞」,請提交:

  • 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最少2年商業登記證副本(視乎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成立年期);
  • 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最近1年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副本;
  • 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組織架構圖;
  • 該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;及
  • 「提名人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。
  • 填妥的提名表格連同有關文件須於2019519或以前,遞交或郵寄以下地點:
    (如以郵寄方式提交,以郵戳所示日期為準)
  • 香港上環干諾道西21-24號海景商業大廈21樓
    城市青年商會 –「第23屆 創意創業大賞」籌委會收

其他條款

  • 所有提交的提名表格及有關文件將由籌委會作出初步評審以確定該「候選單位」符合「候選單位」資格。初步評審結果將呈遞評審團以考慮是否接納為參加甄選面試之「候選單位」。
  • 通過初審的「候選單位」將獲通知於2019615()進行面試,由評審團按評審準則評定各獎項的得主。
  • 「獲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必須出席20198月上旬舉行之頒獎典禮。
  • 「獲選單位」必須同意「籌委會」公開「註冊公司/組織」、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的名字及公司/組織簡介等資料。「籌委會」將不會公開個人私隱、審計報告 及財務報告的一切內容。
  • 「獲選單位」必須獲得城市青年商會授權,方可使用「創意創業大賞」標誌作宣傳及推廣之用。
  • 「候選單位」中的「主要股東/創辦人」及其「提名人」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「籌委會」所持有的提交資料。
  • 「籌委會」將全部銷毀任何落選的「候選單位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之資料,並不會對外發佈落選名單。
  • 評審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,「候選單位」及其「提名人」不可異議。

獲選單位獎項

獲獎單位(不多於10個)將:

  • 獲邀於頒獎禮中接受《創意創業大賞》紀念獎座;
  • 於頒獎禮場刊中享有介紹篇幅;
  • 從此可以《創意創業大賞》得獎者名義作推廣;
  • 獲邀加入「創意創業會」,以不同形式與歷屆超過200個得獎單位互相交流,拓展商機。

提名人獎項

  • 「獲選單位」之「提名人」將於頒獎典禮上獲頒發提名人獎,以表揚其獨具慧眼。

2019年度報名表格: 按此下載